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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律师说法丨已婚者与他人同居,算重婚吗?
作者:夏茜茜

【法律问答】

问:夏律师,想问下已经结婚的人和他人同居,算重婚吗?

答:已婚者如果又与他人登记结婚,或者虽然没有登记结婚,却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,构成重婚。如果已婚者与他人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,那不构成重婚。

【典型案例】

[案情简介]

2007年8月,被告人陈某忠与胡某在福建省永泰县登记结婚,婚后育有一女一子。2012年左右,被告人陈某忠与陈某以男女朋友关系交往。2017年1月以来,被告人陈某忠在尚未离婚的情况下与陈某在瑞安市万松东路X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,后陈某于2017年7月30日在瑞安市妇幼保健院生下一子,两人在同年9月为孩子摆满月酒。

[裁判结果]

法院认为,被告人陈某忠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,其行为已触犯刑律,构成重婚罪。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。被告人陈某忠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,依法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,判决被告人陈某忠犯重婚罪,判处拘役四个月,缓刑六个月。

【法条依据】
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
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,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
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

第三条禁止包办、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。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。
禁止重婚。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。禁止家庭暴力。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。

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婚姻无效:
(一)重婚的;
(二)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;
(三)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,婚后尚未治愈的;
(四)未到法定婚龄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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